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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就《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征求建议

日期:2014-10-30 15:36 来源:医学美容教育网 编辑:WEP010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并且向社会民众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终于迈开了关键一步,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师及医疗机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委起草了《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和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含)以上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多点执业:

(一)对病人实施现场紧急救治的;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驻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乡镇卫生院医师驻村卫生室工作;社区责任医师进家庭提供医疗服务的,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即可;

(三)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会诊、进修、对口支援、规培合格医师下基层、晋升职称前医师下基层、学术交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即可;

(四)经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多个医疗机构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进行技术协作或整合医疗资源组成医疗集团的,或组建分院、合作(协作)办医单位的,经所在医疗机构同意即可。

省外医疗机构与省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协作,其技术协作协议必须经省内医疗机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 除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医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含)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均属多点执业。

第五条 医师多点执业,不限定执业地点数量,其多点执业前已执业注册的地点为第一执业地点。

第六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医师多点执业

第七条 医师多点执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二)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拟在上述机构类别以外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必须具有主治医师(含)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多点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

(四)拟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

(五)拟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符;

(六)与拟多点执业地点签订聘用协议,该聘用协议包括在多点执业地点发生医疗事故或者民事纠纷时的法律责任分担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前,拟多点执业地点应当在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多点执业登记。所需材料为: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申请人《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多点执业的医师不需提供);

(五)拟多点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第九条 医师多点执业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备齐后交至拟多点执业地点,该地点在其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多点执业登记。 拟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网络中予以操作,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注册”栏目内打印多点执业事项,并加盖公章。留存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交还申请人。

第十条 多点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取消多点执业。所需材料为:

(一)《浙江省医师取消多点执业登记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一条 取消多点执业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所需材料备齐后交至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多点执业地点的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办理,在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网络内予以取消操作,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目手写确认并加盖公章。留存相应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交还申请人。

第十二条 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医师不得变更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医师涉及到第一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的规定办理,变更后其多点执业同时失效。

变更后需要继续开展多点执业的,申请人应当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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