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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医师多点执业须签合同明确医疗责任

日期:2015-08-29 11:40 来源:医学美容教育网 编辑:WEP010

医学美容教育网讯 广东松绑医师多点执业后,东莞将在全省先行先试。日前,东莞市卫计局已结合东莞实际,正式下发了相关推进方案。针对多点执业中最为担忧的医疗风险、责任认定问题,东莞已明确。

医生应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定合同,约定保险、医疗责任承担和解决办法等,若发生医疗纠纷,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不需承担处理责任。据悉,东莞共有近2500名医师符合多点执业资格。

不过,多公立医院以及医生仍表示,暂无计划,仍处于观望中。新政对于人才短缺的民营医院更为利好,东莞有民营医院透露,已向省知名专家抛出“橄榄枝”。

医生未完成第一执业地工作,可按合同处理

近日,东莞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在东莞注册的医师,可申请在市内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外市注册医师以及已在东莞办理《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的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也可申请医师多点执业。

医生多点执业后,如何保障第一执业地点的权益?东莞市卫计局表示,医师的责权要明确,应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明确人事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以及工作任务、时间安排等。若医师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等未达到合同规定或全职医师要求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可按合同约定和有关管理制度处理。

多点执业要签订合同,约定医疗纠纷责任承担

医疗纠纷愈演愈烈的环境下,医生多点执业必定要考虑到医疗风险,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涉及责任承担,是否会出现多个执业点之间“扯皮”?此次,东莞的实施意见中给出了答案。首先,拟聘用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应核准有医师相应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的诊疗科目。

同时,医师应当与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约定执业时间、任务、保险、薪酬、医疗责任承担和解决办法等,并承担医师在本机构行医时发生医疗损害和纠纷的处理责任,医疗机构可在事后按合同约定向医师追讨相关的责任分担。而医师注册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不承担医师在非本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

不过,无论是在任一执业地点,医师若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行为的,都应依法被处以暂停执业活动,并应当同时停止其他执业地点的执业活动。此外,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的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视为在该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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